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,促进执法公正,推进作风效能建设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现作如下公开承诺:
一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,积极查办职务犯罪,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,加大诉讼监督力度,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维护公平正义。
二、确保公正廉洁执法。坚持从严治检,严格落实廉洁从检的各项制度规定,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,强化自身监督制约,严格依法办案,严守办案纪律,规范办案行为,不办关系案、人情案、金钱案,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,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,促进公正廉洁执法。
三、积极服务经济发展。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,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,综合运用监督、打击、预防、保护等职能,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。
四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发挥职能作用,切实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。广泛开展法律宣传,引导群众学法、守法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;设立民生联络员和联系点,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认真落实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,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,努力化解矛盾纠纷,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。
五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。进一步规范办公、办案工作流程,坚持网上办公、办案,所有案件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,不超时限办案。
六、大力推行检务公开。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,将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、立案标准、工作程序、重点工作及有关检察工作的法律规定、司法解释等,通过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布,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、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。
以上承诺,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承诺单位:淄川区人民检察院 监督投诉电话:3012563
电子邮箱:jcy2563@163.com 邮政编码:255100
办公地址:淄川区般阳路4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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